2015年6月30日 星期二

從一個極端盪到另一個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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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隨著美國法庭通過了同性婚姻法例,城中的討論沸沸揚揚,信徒圏中也頗有不同見解,但在社交網絡或電話群組中,一旦牽起討論,很多時都會變成意氣收場,且也難有嚴謹的立論。
  在此梳理、總結一下這幾年來自己的反省,能力所限,知道絕非甚麼獨到見解,只是盡己所能,以我手寫我口。

  對於世事變化,頗有一點慨嘆,社會往往從一個極端盪到另一個極端,以同性戀為例,由以往的刑事化(以今天眼光看,真的難以相信),演至今天的逆向歧視*,由以往視同性戀為病至今天視恐同為病,短短數十年間,已有翻天的變化。

  作為一位信徒,我不能忽略聖經明確的教導,而去贊成同性戀行為。但我也深明信徒群體一直以來以深惡痛絕的態度對待同性戀者,也是極其令人反感,甚至在教會內也出現了不少在性、金錢、權力上失敗的見証後,更難叫世人認同我們。所以,我緃然是一位小信徒,也要代表我們向神認罪,向同性戀者、向社會認錯。錯在我們過往(和現在)真的有歧視他們、甚至誤解他們。

  而我個人則認為一個文明進步的社會不應該用立法的方式去規管道德範籌的事,當然信徒看著這些不合聖經教訓的法例被通過,會有負面情緒甚至感到挫敗,但我們實不宜用太激烈的言行去反對,始終我們不能將聖經的原則,完全加到未信者身上。
  所以在這事上,我傾向政府立法應跟隨社會上主流意見。信徒的責任,不是去高調反對,而是繼續堅持見証信仰,廣傳福音,讓更多人認識接受這生命之道。

  而我們應該大聲疾呼的只有是責備那些憑己意解釋聖經,認為聖經也支持同性戀的信徒,對,我們只能亦只應對自己人嚴厲。(這方面的討論,可參考羅秉祥、龔立人合著的同性戀的十字架一書,https://inpressbks.wordpress.com/2013/10/15/01-8/)

  從另方面看,性解放問題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有很多人不認同滑坡理論,認為是一種邏輯謬誤,不應將爭取同性戀權利的運動與其他爭取性解放人仕(如多元婚姻、近親婚姻等)追求的一視同仁,對,邏輯上,這不能是合理推論,(但也要注意,同時也不能以邏輯証明其全不可能,試問以同一人權準則,爭取近親通婚的人只要兩人完全同意,也肯不生育(假設大家仍承認血緣通婚所生出有問題下一代是個問題),我們憑甚麼反對?),可這個世界卻不是單有邏輯,我相信這背後真的有一種力量、意志在驅動著,目標是一步一步走向完全性解放、性自由的世界。
  試想想、爭取其他性權利的人仕,為甚麼不也同時走出來要求立法承認他們呢?一起爭取不是更俱聲勢嗎?我想他們其實明白一下子提出許多的議題,會引來更大的反應,所以是用中共那套方法:溫水煮蛙,這個運動是不會停的。

  *很多人不同意逆向歧視的說法,早兩天就聽到平機會主席說,你們(反同人仕)歧視同性戀者,同性戀者起來反對你們,就說他們是逆向歧視,這有道理嗎?(我實在對這位先生極不以為然,他是故意曲解逆向歧視的意思呢?還是理解力出現問題?)我們反對一切的歧視,但現今的人卻往往故意將不同意/反對同性戀的人,全都視為歧視。即是我不同意同性戀行為就等同我歧視同性戀者,這有道理嗎?這不是逆向歧視嗎?
而且往往還有人認為同性戀者是社會上的弱勢社群,放眼今天,這是真的嗎?
從一個極端盪到另一個極端:基督教霸權到同性戀霸權。

2015盛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