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我變,故我思一.緣起

回主頁

文章日期:11/21/2010 10:21 pm

  欄名為"我變,故我思",靈感當然來自現代哲學之父笛卡兒千古名句"我思故我在",想到這個欄名,也曾沾沾自喜了好一會兒(其實欄名也語帶相關,希望有心人能在日後的分享中瞧出端倪),只是頭開大了,就害怕實在魔術資歷太淺,識見有限,唯望前輩高人,不吝賜教。
筆者希望在此分享這些年來學習、表演及從事魔術相關工作(主要是零售)的點滴見聞及反思,唯望抛磚引玉,大家也把所見所想與大家分享。
魔法藝術
  在構思第一篇分享內容時,起初實是茫無頭緒。但剛巧早陣子城中圈內有人提出了一個議題,就是有魔術機構負責人對政府不將魔術表演藝術」與其他藝術項目如舞蹈、電影、音樂般納入其資助範圍,大不以為然,並發起收集業界簽名向政府表達不滿,其後發展如何,我不得而知,因種種關係,我沒有回覆,也不太上心(惟望知到事情發展的朋友,告知一二),發起者動機也不便惴測,只是對於魔術或魔術表演應否算是其中一種正統藝術,就如文學、音樂、美術、電影及戲劇等,頗有一點愚見。可能前輩或愛好者未必會同意,只是希望引起討論,激發思考。
  我認為將魔術列為正統藝術,實在不恰當,只要這樣想一想:當主流文化提到藝術範圍時寫道:文學、音樂、美術、電影、舞蹈、魔術、戲劇……,大家有何感想?非魔術師有何感想?
  我覺得藝術表現形式只是一種載體(或媒介 Media)文學、音樂、美術等藝術表現形式都不約而同地指涉一種形而上的、哲學的、人文的、宗教的,最終是宇宙性的內涵,捫心自問,魔術表演可以盛載這些內容嗎?有魔術作品能有任何一首貝多芬音樂、一幅凡高的畫作、一齣莎翁的戲劇、或紅樓夢的境界嗎?
  而且藝術形式是有生命力的,魔術表演的歷史其實不比其他藝術形式短,甚至比一些藝術形式如電影等,長得太多了,但今天魔術表演仍是被列於較次的表演藝術範圍中(在維基百科藝術類別定義中,魔術與喜劇被列於表演藝術一欄下,但其實維基並沒有為藝術類別分等級的),大概與雜耍或民間藝術同一層次,我相信這並不是人們故意貶低這門藝術,因為實在找不到一個終極理由說明有人去故意壓低某一個藝術形式(話說回來,又真的沒有一種藝術形式像魔術般在中世紀受到宗教的極大迫害,但我相信大家都不會覺得這種迫害是導至魔術不能跟文學、音樂等同列於主流藝術的原因吧),即使真的有這樣的打壓,但經三兩百年下來,藝術本身的生命力都應必然讓他復甦的,所以我看魔術今天的「地位」大致上還是合適的。
  「魔術表演」的目的是娛樂,所以恰如其份地看自己的專業,不亢不卑,明白每個範疇的目的與限制,才能取得別人真正的認同。
在短短的篇幅內討論如此富爭議的題目,實在是「到喉唔到肺」,希望日後還有機會再談。
22/11/2010
6/12/2010修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